怒火不能亂燒 4種情況別忽視!
憤怒的成因
憤怒屬於七情的一種,是再平常不過的情緒,多數出現在我們被攻擊、受騙、沮喪或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時候。雖然憤怒當刻不好受,但過後其實對我們很有用處,有助我們判斷對自己構成傷害的事物、激勵我們作出改變及實現目標,以及在危險下保護自己的安全。
憤怒的身心反應
每個人憤怒的身心反應都各有不同,身體方面,可能會感到胃部翻騰、胸悶、心跳加速、雙腿發軟、肌肉繃緊、手心冒汗,身體顫抖及頭暈等。心理方面,除了憤怒,還有可能感到受辱、緊張、內疚、事事不滿、暴怒等。
憤怒有罪?
既然憤怒是普通情緒,為甚麼仍不時為人詬病?英國心理健康慈善機構Mind表示,「無益的」憤怒包括以下幾種情況:
1. 經常通過無用/具破壞性的行動來表達憤怒
.攻擊及暴力行為
大叫、咒罵、擊打或亂扔東西、對他人動武、辱罵及威脅
.自我攻擊及否定
討厭自己、否認自己的需要、把自己與外界隔離甚至自我傷害
.冷暴力
對別人不關心、不理會、不作反應、不合作;經常「暗串」別人及生悶氣,態度消極
2. 憤怒對個人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
3. 憤怒「恆常化」,難以感受其他情緒
4. 無法建立健康的發洩方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