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深度專欄】面對情緒勒索 還原自主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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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|楊健恩(衛生署註冊臨床心理學家、香港心理學會副院士、亞洲家庭治療學院永久會員) 

 

成人子女與年邁父母之間有情感羈絆乃自然而然的家庭關係。然而,若其中一方採取「你要跟我指示、依我做法,我才會開心。」那便落入情緒勒索的危機。在這個危機中,雙方都是輸家——勒索者看到對方不情不願、覺得自己的苦心及良好動機不被理解,感到委屈及失落;被勒索者感到被控制、個人意願不被尊重、沒有自由而勉強維持著有形無神的所謂親人關係。 

 

提出家庭系統理論的Bowen建議,面對糾結的家庭關係,堅持「一對一」原則:你是我媽,我是你女兒,你與爸和哥之間的問題與我無關,請自行解決,及尊重我有不表態的權利。清晰的表態並不是無情和漠不關心,你依然可以保持溫暖、關懷的立場,提供你認為合理的實際協助,而所有行動都遵循「一對一」原則:我幫你是因為我想幫你,不是看在誰的份上亦絕不假裝是其他人的幫忙。 

 

樂兒最討厭出席大時節的家庭聚會,因為每次哥嫂一家都會遲到,而媽媽一直對著準時出現的她碎碎念,發洩不滿,可到哥嫂終於姍姍來遲時,媽卻滿面堆笑的出門迎接。樂兒一直知道媽媽重男輕女,她從成長中只學習到默默承受,卻漸漸種下情緒病種子。幾節的心理治療後,她嘗試堅持「一對一」的原則處理家庭聚會: 

 

媽:「你阿哥次次嚟食飯都遲到,同佢講再遲就唔好嚟!」 

樂兒:「媽,我唔想傳話,有話你自己同佢講。」 

媽:「我煮緊飯唔得閒,係咪幫我講一句都唔得。」 

樂兒:「不如我幫你煮,我唔想傳話。」 

媽:「而家叫你做少少嘢都唔得,講一句有幾難?叫佢快啲返!」 

樂兒:「要叫你自己叫,我幫你煮,我唔想傳話。」 

 

媽沒有再回話,卻用一個星期的冷戰回應樂兒,幸好樂兒早有心理準備。往後的聚會,她用同樣方法處理,感到可以表達自己的自由及舒暢。她現在面對媽媽時可以更自在、不再怕媽又被哥影響得怎麼樣,將母子關係還給他們兩人,她做好自己本份、心安理得便夠,哪怕媽永遠對她有百般要求。 

 

「總要有第一次。」樂兒笑著說,總結著她不跟隨母親要求的當下心情。 

不必改變沒有心求變的家人,我們永遠只能以自己為出發點追求更自在的人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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